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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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1 发布机构: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的第一年。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地方金融监管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全局法治素养,为地方金融监管提质增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升依法治局能力水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实落地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推进地方金融监管法治化进程,经局专题会议研究,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法治建设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推进地方金融监管服务提质增效,发挥法治引领服务保障作用

结合地方金融监管领域实际,将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融合统一,提高工作质效。一是认真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根据《“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工作要求,我局梳理形成“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项,即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和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二是积极优化审批服务。通过优化行政审批实现了清单化、标准化,精简和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大幅压缩了审批时限。三是深化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出台了《行政审批“一网通办”管理办法(试行)》,融资担保、典当等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小额贷款等其他服务类事项,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省级办理环节网上办,即报即审,不见面审批。四是大力推进“互联网+金融监管”。一体化规划实施了地方法人银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监测系统、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建设,促进地方金融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8月20日蓝佛安省长宣布“两系统一平台”上线运行,标志着我省“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地方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穿透式监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三)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法规政策制度保障作用

依法健全完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一是持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配套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决策部署,出台了《山西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2021年修订)》、《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山西省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办法(试行)》等16项制度,为地方金融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创设性编制工具用书,为全局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和熟练运用政策法规提供便利。为强化地方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穿透性,由法规处成立工作专班,收集整理了地方金融法规文件、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100余份,70余万字,编印成《地方金融法规政策汇编》,进一步提高了快速准确查找相关政策法规依据的效率,为更好推动工作提供了支持保障。三是开展法规政策创设研究,提升政策创设研究水平。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等重点工作,创设了《山西省金融提振赶超行动方案》、《山西省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政策,为重大决策提供了全方位政策创设和常态化政策储备。

(四)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持续强化合法性审核工作

持续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覆盖,确保合法性审核更专业、更全面、更深入、更准确。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核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审核范围、规定审核事项、规范审核程序、细化审核内容、确定审核时限等,提升合法性审核工作效率;同时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从源头上避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原则的规范性文件出台。二是发挥内审作用,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通过处内专岗和法律顾问双重把关,做到对规范性文件审核全覆盖,应审尽审。2021年共进行合法性审核53件,内容涉及规范性文件、合作协议、合同书等。为全面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严格制度落实,持续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压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执法证件管理。持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机制,定期对执法证件清理、申领。我局按照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执法证件合规性清理工作,对4名调离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清理作废,并组织调入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考试,按照程序6人申领了行政执法证件,完善了执法要素,夯实了执法基础,提高了法律素养,实现了持证上岗。二是加大规范行政执法力度。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各市金融办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文件资料、人员访谈等形式,对股权交易中心、华融资产、晋阳资产、典当行等业务经营、内控管理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执法检查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使用文明用语,规范对相关领域执法行为,切实做到规范执法,依法执法。

(六)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理念

结合普法责任清单,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开展普法教育宣传、贴心法律援助活动。一是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国家安全知识百问》,并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中国普法”公众号“4·15国家安全知识”网上答题活动,强化全民国家安全观意识。二是以主题党日为抓手,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同步开展普法宣传、送法下乡活动,进行贴心法律援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根据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邀请法律专家在我局帮扶村(吉县兰村)解读民间借贷等法律知识。针对吉县兰村村民切身关注的土地流转、民间借贷等问题,提供创新性远程法律服务,由法律专家通过电话、微信、网络模式开展讲解、咨询服务,专题化解村民邻里矛盾,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三是积极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精心制作了《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自觉防范和远离非法集资承诺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宣传教育资料,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综合治理机制作用,开展“七进”宣传活动21822次,参与人数达635.46万人,新媒体网络宣传覆盖人数650.99万人,发送公益短信3138万余条,户外广告及宣传品共计展示、发放682万余份,全省宣传活动被新闻媒体报道619次,增强了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提高了预防非法集资能力。我局《“六个全覆盖”织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普法网》作为2021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在全省第三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上进行推广学习。

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理论武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年来,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谋划,靠前指挥,亲自安排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观党性教育基地等途径,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深度融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一是加大中心组学习频次。全年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51次,带领班子成员系统学习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不断夯实依法履职基础,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二是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情况汇报,积极安排部署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保密法、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等学习宣传,厅级干部参加观摩了案件庭审活动,全局干部按要求在线自主收看学习案件庭审,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三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听取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严格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和提级督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

(二)明确年度目标,认真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履职任务清单

强化统筹谋划,明确年度目标,制定任务清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制定《山西省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办法(试行)》、编印《地方金融法规政策汇编》等为年度重点任务,制定了工作台账,细化了工作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强化督察考核,重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年终述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处室、单位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落实学法制度,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工作能力

健全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成员带头讲法,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同时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学习频次,制定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计划表,引导领导干部严守法规法纪。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全年共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六期320余人次,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法治思想特色普法活动,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专题讲座,邀请山西大学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何建华教授进行系统解读,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政策法规体系有待完善。地方金融监管职能和监管对象缺乏上位法和统一的制度安排,导致目前地方金融监管执法依据只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法层次和法律效力偏低,亟需修订完善地方金融监管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政策法规体系。

二是地方金融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局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重要任务,承担七类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人员队伍数量、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储备与日益加重的监管任务矛盾不断加剧,急需进一步强化复合知识背景的队伍建设。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有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持续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宣贯培训形式有待丰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工作难题能力有待提升。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

一是逐步健全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政策法规体系。开展立法调研,继续关注国家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立法进程,借鉴兄弟省市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按进度、有计划、分阶段开展调研,为推动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实施细则立法做好准备工作。

二是持续法规政策创设研究,为地方金融监管提供智力支撑。进一步强化前瞻性、针对性、建设性政策法规研究,全面推进与金融领域知名高校专家项目合作,特别是发挥好省校合作智库专家作用,为深化地方金融监管法规政策制度研究创设、重大法规政策制定、重大决策研判、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三是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山西省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办法(试行)》适用全覆盖,指导市县金融工作部门严格执行《办法》,依法合规实施现场检查,择机做好执法效果评估调研工作,不断推动制度完善。

四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用好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金融监管有机融合。同时强化用法执法专项学习教育,通过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精准解读专项法律法规,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持续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积极探索精准普法方式,切实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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