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后程。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立足地方金融主责主业,不断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一、加强政治引领,全面推动依法治局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我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持续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贯穿于全局制度建设、行政执法、监管服务的全过程,确保全局工作在法治框架下一体化推进。
(一)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服务效能
一年来,结合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实际,我局不断加强全方位推进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本年度出台了《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试行)》,对我局以往出台的《山西省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办法(试行)》、《山西省典当企业(分支机构)审批工作指引(试行)》、《小额贷款公司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工作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进一步补充完善,为持续规范“7+4”类等地方金融组织管理运行提供了法制依据,为依法开展地方金融监管提供了政策指引,为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我局对现行有效的制度文件进行严格动态管理,建立台账清单。在全局内对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并开展了公平竞争制度自查工作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确保各项制度文件合法有效。我局不断加强外部监督,发布《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的通告》,明确受理范围、受理方式和要求以及投诉举报受理渠道,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充分借力数字化,不断提升数据监管和服务质效
数据已经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和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具有金融和科技双重属性的数字金融,也已成为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与有力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数字化转型发展,一是以数字赋能普惠金融,出台《“三晋贷款码”融资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上线运行“三晋贷款码”,平台采用“征信+增信”的系统化、集成化、数据化金融服务模式,将企业发布的融资需求和金融机构发布的成熟产品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建立银企双向选择、自主对接机制,并提供担保增信服务,为企业精准提供融资服务,提升信贷便利性和可获得性。二是充分发挥我局地方法人银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监测系统、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化、智能化优势,为地方金融的风险防范与有效监管提供数据预警,加强科学分析研判,为全省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加强金融要素保障。
(三)准确高效开展合法性审核,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进行合法性审核是确保文件合法有效的重要措施。一年来,我局持续完善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要求,加大组织保障力度。政策研究处作为具体责任部门,成立内部法律服务小组,建立法审会议研讨制度,设立“提请-回应-协调-反馈”闭环法审流程,通过内审专岗和法律顾问双重把关,从严从紧执行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实事求是、应审尽审。并结合建立咨询台账、收件办件台账规范细化工作程序,合理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查效率,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管理。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核等70余件,内容涉及规范性文件、合作协议、合同书等,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为全面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持续优化公正文明执法文化,高水平推动法治实践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中心环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是行政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我局高度重视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着力实现执法水平普遍提升。一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要素,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及时对执法证件清理、申领。2023年,我局按照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组织2名新录用人员统一考试并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夯实了执法基础,实现了持证上岗。二是严格规范现场检查,以《山西省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办法(试行)》依据,对资产管理公司、典当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等依法展开了现场检查,在执法检查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使用文明用语,规范对相关领域执法行为,切实做到规范执法,依法执法。
(五)牢树法律权威,多措并举推动普法教育宣传
我局深入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各项普法教育宣传活动,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通过专家授课讲座、专题培训、专题解读配套答题、线上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围绕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政策、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重点内容,常态化组织内部法治教育,并将相关学习内容进一步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处室学习计划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计划,持续提升全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积极组织全局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全年共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12期,通过专题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全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大力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2023年继续聚焦“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宣传主题,全省各级处非工作机制累计开展“六进”宣传活动15005次,直接参与人数750.67万人,全社会识别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意识显著提高。四是充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谋划,多渠道开展民法典、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世界标准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传播法治理念方法。
(六)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我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把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列入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及时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确保党内法规应知应会。今年以来,我局积极配合省政府及省行政复议局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并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办理,避免因时效问题而造成程序违法。同时注重在服务与监管的前沿努力化解行政争议,降减矛盾冲突,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七)发挥法治工作对转型发展的引领作用,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有效衔接
我局始终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助力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在大力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上,我局积极探索转型金融发展的新思路,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有效衔接,把合规治理和法治理念作为基本原则,布局于转型金融创新的顶层设计之中,确保转型金融工作在法治框架内有序推动,不断提高转型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质效,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恪守责任担当,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依法治局政治保障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精神,大力推进地方金融监管法治化进程,健全我局组织机构并及时调整完善,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一部署。我局对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行了及时调整,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部署、统筹协调,有力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有序运行,为依法治局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不断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全面加强理论学习,扎实推动法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作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推进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以局党组会、局务会为载体,常态化开展集中学法,带领班子成员系统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夯实依法履职基础,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同时制定了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计划表,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学习频次,引导领导干部严守法规法纪。二是全面部署学习任务,强化全局法治理念。以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为统领,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内容进一步纳入干部普法培训计划、处室学习计划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计划,同时将学习范围扩大至各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推动学法全覆盖,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规依法行政能力。
(三)依法履职尽责,统筹布局法治建设任务落实落细
我局充分发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始终严格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履职任务清单,强化督察考核,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述职评议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提出明确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处室、单位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2023年,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存在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法治思维认知不同导致的发展不够平衡,二是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的相关法规不够健全完善,三是法治理念普及程度及覆盖面不够广等。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运用法治理念及法治思维去指导法治实践的能力不能和高标准建设法治政府的时代要求更好地相适应。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会议精神,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和要求,以提升监管队伍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扎实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四、驰而不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法治政府对法治社会建设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唯有政府守法诚信,在实施各项行政活动中坚守法治底线,才能真正树立法律权威,才能真正带动全社会崇法向善,建设法治社会。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我局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把法治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以法治引领做好金融强国建设“五篇大文章”。
一是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进一步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使之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
二是持续推进地方金融监管法治化建设。密切关注国家层面的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等上位法进展情况,积极做好前瞻性研究和准备工作,适时配合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等专项规制。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4号)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监督等工作。对新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备案、入库;对于已失效或者公布的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依法修改或废止,定期适时清理。通过建立台账清单,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持续做好补充、修订等完善工作,确保规章制度符合政策要求及法律法规、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更好服务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
三是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持续健全地方金融领域政策法规体系,深入推进地方金融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新时代面临新挑战,要深入推进地方金融领域不断完善行业监管和行政规范性指引,千方百计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并留住市场主体。要把法治原则贯彻到政策制定、实施等各个环节,将法律制度作为对市场主体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根本遵循,更好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与创造力。
四是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行政执法一头连着各级政府,一头连着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各环节的重中之重,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历来备受社会关注。要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及历次会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强机关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法治观念,增强学法用法自觉性和依法办事能力。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着力实现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是持续深化“八五”普法,创新普法工作,提升普法质效。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普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要站稳群众立场,坚持问题意识、效果导向,在守正创新上做到久久为功。一是要更加注重普法内容创新。要树立普法创新的效果导向,实现普法内容与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同频同步”,在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上下足功夫。二是要拓宽思路,深耕专业细分领域。要充分结合地方金融发展动态,结合我局业务创新实际,积极探索精准普法,如就地方金融法规知识开展专家解读或专题培训等,使普法工作更具实用性和时效性,真正让法治的种子在干部职工心中落地生根,引导全体监管和服务对象更加信仰法治、尊崇法治。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