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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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06 发布机构:

2024年,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地方金融主责主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在普法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力度抓落实,为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实现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切实提升法治建设的政治执行力。同时,以局务会为载体,形成重大事项议事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向着专业、正确的方向全面推进,高效实施。

(二)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一是全面压实责任,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宪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章等党内法规适时纳入理论学习计划、支部学习计划,积极征订并发放《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实用问答》等普法教育书刊,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学习培训,注重法治思维培养,通过政策法规解读、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参与专题讲座等学习形式,持续提高专业队伍作战能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依规执法能力。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派员参加省级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全员轮训、中组部 中央依法治国办 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新时代法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全省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专题培训、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能力提升培训、《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培训、山西省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能力提升培训等系列专题培训并及时做好局内学习传达,积极组织相关处室按期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与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健全完善地方金融制度体系,加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严党建等多维度进行政策研究,先后起草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金融监管 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推动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山西省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动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山西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办法(试行)》《山西省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充分发挥法规政策制度的保驾护航作用,进一步推动地方金融管理服务提质增效。二是积极配合国家层面做好金融领域立法工作。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赴我局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进行立法调研,我局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座谈会研提意见建议;11月,赴中央金融办对《金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专题汇报,以实际行动参与推动金融领域立法工作。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依规履职质效。一是不断完善执法要素,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与依规执法要求,今年以来,根据省司法厅相关要求,我局重新梳理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执法依据,确认省本级行政执法人员名单、重大行政处罚较大数额(较大价值)标准,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全面梳理明确行政执法事项25项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进一步厘清行政执法边界,为我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奠定基础。二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对我局行政执法“小过重罚”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确保我局不存在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三是严格推进涉企行政检查,依法开展对地方金融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和分类评级,严格按照相关行业监管规定,常态化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山西股权交易中心等开展设立变更审批及现场检查工作,组织各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及行业专家参与检查,加强法律顾问团队对审批、检查等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法律服务,重点对公司主业经营、公司治理、业务合规、风险防控以及前期现场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形成了“提出建议—限期整改—跟踪问效”的监管工作闭环,推动地方金融组织稳健经营和规范发展。同时,持续做好地方金融组织分类评级工作,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及行业专家参与典当年审评级工作,保证评级过程公开透明,评级结果客观公正,并督促各市地方管理部门根据年审评级结果实施分类监管,着力引导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合规经营,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

(五)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合法性审核,筑牢法治建设根基。我局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积极构建高效科学的合法审核运行管理机制,明确审核范围、规定审核事项、规范审核程序、细化审核内容、确定审核时限,持续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覆盖。以法务团队为核心,成立内部法律服务小组,建立法审会议研讨制度,设立“提请-回应-协调-反馈”闭环法审管理流程,为全局各类涉法事务给予精准指导与辅助服务。今年以来,我局对《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动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支持山西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山西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办法(试行)》《关于长治市楠子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请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等共计100余项规范性文件、合作协议与合同书、信访与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许可与行政检查等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为全面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我局深入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相关责任处室荣获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荣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并及时发布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防范非法集资、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领域的普法内容、目标、举措及责任处室,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各项普法教育宣传活动。一是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4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大力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2024年6月,我局聚焦“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宣传主题,结合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组织全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取得了积极成效。宣传月期间,全省各级各部门累计开展“七进”宣传活动12715次,直接参与人数660万余人。全省各级主流媒体累计播放宣传视频及宣传口号48.3万次,主要报刊刊印宣传资料92万余份,宣传报道560次。各级处非工作机制制作发布宣传原创微博、抖音、短视频等作品1571篇,互动人数234.9万人次;在公交站台及车身、楼宇电子屏、户外广告牌、社区(村)公告栏、电梯间、活动现场等场所展示发放宣传海报、展板、活页等宣传资料1340万份。山西省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共持续9天,参与人次11.57万人次,发放奖品1300余份。6月15日当天协调三大通信运营商向全省用户集中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短信4086万条。二是对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现场检查以及入企服务等活动中,对企业问需解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向监管服务对象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法规。三是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积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标准日、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更多的社会公众增强法治理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七)深入推进政策文件动态规范化管理,做到日常监督与定期清理相结合。一是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入库“回头看”自查工作,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确保全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数据库。二是对我局纳入清理范围的5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书面征求全省27家单位意见,协商一致并研提初步清理意见。三是严格推动落实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具体包括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开展违反公平竞争有关规定和擅自增加审批前置条件的政策措施自查清理工作;开展涉及罚款设定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等,进一步深刻把握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要求,确保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相抵触,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之间不相冲突。

二、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法治对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关于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建设不够完善,部分行业工作指引需进一步修订;二是行政执法能力、程序等与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治队伍建设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不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上还有差距,地方金融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深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长坚决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谋划,靠前指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地方金融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依法行政、普法学习教育、严格合法性审核、公正文明执法等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效实施。

(二)压实法治建设责任,高标准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点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实用问答》等,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着力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服务作用,切实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三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确保班子成员全部进行述法。

四、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预防为先、调解为主、法治为本的原则,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充分认识行政复议是低成本、高效率、宽口径的行政争议化解制度,认真履行行政诉讼职责,积极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切实提升对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2024年,我局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能够统筹各类行政资源、破解矛盾症结的显著优势,依法受理行政复议4件,并强化部门协同主动作为,及时做好与群众的沟通协调以及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024年,我局未发生诉讼案件。

五、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实施方案》,不断强化金融法治建设,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一是持续完善地方金融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法治保障。及时跟进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及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相关监管规制出台,在中央统一监管规制框架内,加快修订符合我省监管实际和符合行业发展的行业监管细则及配套制度,不断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化建设,为依法监管、从严监管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持续规范执法流程,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精神,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管理水平。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执法要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培训,推动《山西省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办法(试行)》从严从紧执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持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及日常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契机,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共性普法以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个性普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聚焦重点服务对象,进一步突出企业急需,推动精准普法,切实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金融管理有机融合。

                      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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