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斌龙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产业基金作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及建议,我办积极研究,坚持问题导向,会同省财政厅、山西金控集团赴深圳、江西、安徽等政府投资基金发展先进省市开展调研,实地考察走访了安徽省财政厅、江西国控、深创投等基金管理部门及管理机构,结合我省政府投资基金运作实践,深入开展全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优化工作。在充分吸收采纳了提案关于“明确目标定位、聚焦政策效果”,“强化专业导向、提高队伍素质”,“统筹整合资源、提高运行效率”,“强化激励约束、严格监督管理”等四方面有关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优化方案》(以下简称《优化方案》),常务副省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近期将上报省政府研究审议。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优化:
一、坚持政府引导,加强顶层设计。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坚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及支持的重点产业方向设立,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我省重点产业链及上下游企业发展,实现政策导向和目标。在《优化方案》研究起草阶段,我办同步开展了《山西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整合优化现有资源,统筹完善我省政府投资基金架构体系。目前,《管理办法》初步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已基本成型。
二、突出规范运作,提高管理水平。基金运作突出规范化和市场化原则,要符合行业监管和政府基金管理制度要求,符合基金运作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发挥市场的激励作用。通过公开遴选管理人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谨慎选择基金管理机构,注重基金公司资质和声誉,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推进管理人遴选与市场化运作。
三、完善管理机制,提高运行效率。通过组建专业化团队,健全完善基金管理机制,提升基金管理能力。厘清相关主体权责利边界,建立规范统一的权责利机制,提高基金运作效率。结合基金运行规律,建立科学的基金评价机制,加强基金运营与监督管理,防范资金运作风险。
下一步,我办将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通过的《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优化方案》,修订完善《山西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与《基金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推动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更好发挥作用。同时,推动山西金控集团进一步突出政府投资基金规范化、专业化运作原则,牵头制定基金管理人遴选办法、基金监督管理等配套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基金机构的核心投研能力,优化队伍建设,增强基金运作水平。
感谢您对政府投资基金发展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
承 办 人:王 琳
联系电话:0351-3048778
山西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晋金办函〔2024〕35号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03号提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