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丽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地方金融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与金融管理部门信息定期共享机制。我办与人行山西省分行建立了信息定期共享机制,并指定了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上半年,我办向人行山西省分行提供了已取得准入资质的全省7类地方金融组织名单,共计五百余家,共享了机构成立日期、经营状态、住所、法人和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在依法安全合规前提下,支持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主体识别,依法合规优化信贷业务管理,提升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水平。同时,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了部门间金融服务协作水平,推进了数字金融有序发展。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及省发改委信息报送要求,按照产生即报送原则,及时、完整、准确地
将7类地方金融组织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信息录入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不定时核查数据准确性确保共享平台数据合规有效。去年,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完成了“山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迁移工作,实现平台数据的有效衔接。信息归集共享为政府管理部门实现精准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平台和依据,为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持续治理地方金融组织数据质量。依托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监测信息系统,持续做好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工作,切实提升监管数据质量。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监管“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定期开展线下监管数据质量季度通报,并开展部分行业数据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治理,进一步提升各级金融监管部门非现场监管能力,提升数智化监管水平、风险预警水平,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注重日常监管与信息安全管理相结合。在日常监管中,强化监管人员信息安全意识,筑牢信息安全防线,并将信息安全纳入现场检查事项。同时鼓励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信息安全技术的投入,推动信息安全技术的创新;鼓励地方金融组织加强信息人才培养,提高信息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增强信息安全管理的实效性。
下一步工作过程中,我办将继续加强落实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反馈机制,突出信息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地方金融组织信用信息建设。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地方金融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
承 办 人:王焕青
联系电话:0351-3049559
中共山西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政协0639(主办)-关于加快推进地方金融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