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承担好属地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楼阳生书记、林武省长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坚决做好穿透式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全流程、全覆盖的监管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建设地方金融监管监测信息系统 健全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分别谋划建设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健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并经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方案》围绕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的目标,明确了准确掌握地方金融机构数据信息,及时甄别金融业务和交易行为,科学评价其风险属性和风险等级,及时干预并采取针对性风险处置措施等具体举措。
地方金融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对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七类机构”,进行常态化监管和风险监测防控,实时采集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信息、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数据信息,定期采集地方七类金融机构基础业务数据和风险指标数据。定期归集中央驻晋金融监管部门发现的风险苗头问题和重大风险信息,定期收集“互联网+监管”系统中金融监管领域信用监管、风险预警、投诉举报等信息,准确掌握业务经营数据和交易行为风险情况,有效识别资金真实投向、资产质量,运用大数据技术层层穿透追查,进行资金流向、业务性质和交易行为跟踪分析、定性研判,准确甄别金融业务和交易行为。完善整合现有的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进行动态信息监测,结合舆情信息对非法金融活动进行甄别,同时强化对“四类机构”的监管,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监测识别的准确性、风险处置的及时性,实现多业态、全覆盖动态监测和常态化穿透式监管。
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对地方监管的机构进行常态化监管和数据信息实时监测。对中央监管部门监管的机构,定期分析报告风险问题,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及时主动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对突发风险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资金流向、交易行为的穿透追查和跟踪分析,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对风险事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确定风险级别及响应等级,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及时启动应对处置措施,进行早期干预和协同处置,实现对风险的监测分析、分类评级、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