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山西银保监局 山西证监局关于印发<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并银发〔2021〕179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山西银保监局、山西证监局对各市2021年度贯彻落实《办法》情况进行了评价,并提出拟予激励支持的地区名单。
按照《办法》规定的指标体系和程序,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山西银保监局、山西证监局提出2021年拟予支持的地区为:太原、运城、忻州。
现按照《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系统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及时反映。
联系人:郝亚琪
联系方式:0351-6018604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