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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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51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28 发布机构:

省国资运营公司:

现就刘如岩提出的《关于加强省属能源企业与地市国企合作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省属能源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在全省发展中发挥重要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受益于国家能源战略及疫后经济复苏带来的需求增长,目前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地方国企与省属能源企业在主营业务、融资需求、转型布局等领域有诸多的相似点和共同需求,为双方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合作契机。

一、坚守全局意识,做好顶层设计

我省省属国企经过重塑性改革,迸发出强大的发展后劲,省属能源企业实现主导产业在全省的合理布局,但仍需借助地方优势加快转型发展。地方国企依托所在区域的资源禀赋和地方政府支持形成自身的发展特色。推动省属能源企

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深入合作,应坚持全省“一盘棋”,按照“主业相应、区域协同、服务大局”的原则,由省国资运营公司牵头和地方政府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制定全方位合作方案,适时开展“省属国企市县行”等活动。建立由国企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常态化交流平台,设立并购重组、投融资合作及技术交流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对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全力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二、借签先进经验,用好上市平台

加强学习央地国企合作及其他省市国企和地方合作的先进经验,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省地企业合作路径,推动省属国企与地方国企在产业协同、资源共享及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省属能源上市公司历经资本市场的检验,在健全法人治理、完善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创新投融资模式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经验,应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国资国企主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及时就深化合作沟通情况和交换意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省属能源上市公司可通过相互参股、并购重组、业务整合等方式,将地方优质企业装入省属上市公司平台,在增强自身发展潜力的同时,提升地方国企资产证券化水平。

三、加快两个转型,谋划高质量发展

我省产业结构对能源等传统产业依存度较高,省属能源企业以能源生产、加工和销售为主业。近年来,我省提出非均衡发展战略,省属能源企业在做强做优基础产业的同时,应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谋篇布局未来产业,以基础产业的有效支撑为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赢得时间空间。省属能源企业可利用强大的资本、人才和管理优势,结合市县当地资源禀赋优势,提前布局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积极利用市县政府惠企支持政策,推动一批新兴产业落地,在带动地方国企发展的同时,蹚出转型发展的新路径。

同时,我局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用好沪深北交易所山西服务基地作用,联合省国资运营公司加强注册制改革政策传导,配合做好省属能源企业与地方国企合作的相关推动工作,稳步提升地方国企的证券化水平,助力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晋金监发二函〔2023〕6号#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51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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