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展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山西省商业保理行业、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针对建议中涉及我局职责范围内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商业保理行业、融资租赁行业逐步放开登记注册
1、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已正式出台。我局已于2022年3月启动商业保理指引起草工作,通过线上线下调研、向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保监局、各市金融办等金融监管机构,及5家省内保理公司发函征询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采纳吸收,已于2022年12月30日出台了《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晋金监管二〔2022〕28号),并已正式印发。
2、关于融资租赁行业,为加快补齐我省融资租赁行业政策制度短板,指导规范融资租赁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工作,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精神,在积极学习借鉴相关省市的经验做法,以及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立足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我省《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拟于近日印发实施。
二、关于完善商业保理、融资租赁法律法规
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目前处于政策储备阶段。由于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目前只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等,国家层面缺乏上位法,待相应政策法规出台后,我局将组织专人认真研究,结合我省实际,出台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三、关于加强商业保理、融资租赁政策扶持
我局已通过线上对15个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咨询,就加强政策扶持方面,目前处于调研阶段。奖励、贴息、税收补贴等相关政策由财政税收等部门予以出台,我局将依据调研情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力争取,努力推动相关奖补政策的出台,鼓励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行业的设立,引导商业保理行业和融资租赁行业更好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金融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张炯玮
承 办 人:申雁官
联系电话:0351-3049973
山西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