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典当行业监管工作,推进全省典当企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明确典当行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函》(普惠金融部〔2019〕13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省典当企业年审工作。
本次年审企业对象是2018年底前在我省设立的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年审主要包括注册资本实收、资金来源、典当业务结构及放款、息费收取等十三项内容。5月1日前,要求各典当企业要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年审工作准备情况、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和各级主管部门检查情况汇总形成自查总结,连同年审所需的各项资料一并报送各市金融办;2019年5月底前,各市金融办要对辖区内典当企业年审材料组织专人进行初审;2019年6月中旬以前,我局组织省典当行业协会、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对各市典当企业年审材料进行复查,总结年审工作情况并报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年审结果,为全省评为A、B类企业颁发新式《典当经营许可证》,同时收回全部典当企业旧式《典当经营许可证》。
本次年审按照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审核标准、强化廉洁意识的总体要求,各级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完成年审工作。各典当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典当主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工作,参与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认真、实事求是对典当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计,各市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典当企业的年审工作,省典当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下,配合做好年审复查工作,确保现场核查、数据核对和汇总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