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主要职能。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国家金融管理(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牵头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考核、指导改制重组和协调服务。负责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和推进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消费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拟订吸纳民间资金的政策、规划与措施。指导和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负责金融业的招商引资。负责金融发展环境建设。指导金融支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省有关部门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协调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承担省金融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我办于2014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直正厅级单位,现有职能处室7个和机关党委1室,共有编制38人,其中:公务员35人,工勤人员3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2016年决算构成单位为省金融办机关。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详见附件)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详见附件)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
(九)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开表(详见附件)
三、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2016年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2016年收入102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1.06万元;其他收入3.03万元。2016年支出共计872.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07.99万元,教育支出16.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1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较2015年(927.54万元)增加96.55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办与省委组织部共同举办全省干部联合培训项目113.63万元。
2016年财政支出872.03万元较年初预算(933.3万元)少支出61.27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OA 项目未完工验收和养老并轨未缴纳社保款。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2016年我办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1万元,支出29.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9.76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32万元,公车运维 支出9.78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较2015年(23.69万元)增加6.16万元,增加原因是因公出国经费支出增加10.15万元。2016年因公出国3批次4人,分别为省政府代表团1人5.25万元、中国投资论坛0.28万元和“金融运行与管理”培训14.28万元,其中“金融运行与管理”培训实际参加培训1人,费用在2017年初退回4.03万元;公务接待经费较2015年增加0.32万元,公务接待2批次;公车运维较2015年减少4.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7万元,较2015年(71.89万元)减少36.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省财政收入实际及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要求,2016年省本级项目支出预算在2015年的基础上统一压减20%和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两,其中:实物保障工作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应急公务用车2辆。
(五)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我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凡是政府采购目录要求的,全部进行了政府采购。全年采购13项,金额174.66万元,其中:货物类12.8万元、工程类62.68万元和服务类99.18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津补贴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其中:人员工资津补贴是指在职人员工资,离休人员支出,退休人员支出只保留住宅冬季取暖补贴,其余对退休人员的补助项目转由养老保险金发放;商品服务支出是指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冬季住宅取暖补贴、车辆运行维护等。在职人员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财政安排的定额标准测算,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按实有退休人员和补助标准测算。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1-9
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