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党内法规等。
(二)个性普法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央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
二、普法对象
局机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地方金融主责主业,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满足服务对象与广大社会公众的普法服务需求,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
四、普法举措
1. 常态化开展集体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宪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适时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支部学习计划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计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依法办事、依法履职意识。(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 聚焦依法行政,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同时,结合重要节点,加强线上线下联动,积极开展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世界标准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普法学法氛围,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公众法治理念,提升普法质效。(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3. 立足维护地方金融安全,深入开展防范重大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实十周年”为主题,聚焦地方金融领域突出风险隐患,通过开展学习教育、组织集中宣传、完善常态化教育举措等方式,大力宣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国家安全法》,推动国家安全观深入人心,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和能力。二是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通过宣讲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组织有奖竞答、开展典型案例教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特征及危害,普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处室:风险防控处;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 开展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政策的普法宣传。在对监管对象的年审、现场检查及调研过程中,宣传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相关监管政策,提高监管对象对地方金融管理工作的认识。(责任处室:监管一处;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5. 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监管政策的普法宣传。在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日常监管及小额贷款公司年度现场检查和分类评级过程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向监管服务对象宣传相关监管政策制度。(责任处室:监管二处;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6. 在融资担保行业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及市场准入过程中,向监管对象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帮助其进一步树立合规理念,规范经营行为,助推其实现高质量稳健发展。(责任处室:监管三处;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五、责任领导
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 张永胜
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