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晋政办发〔2025〕9号)要求,按照《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7月3日
附件: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